您的位置:首页 > 财会资讯 > 财政资讯 > 正文

《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全文-财教[2026]156号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26-09-02 08:10 作者:编辑组
2026会计考试三色笔记/思维导图/历年真题免费领取

微信扫码立即领

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用于支持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转移支付资金。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和东部部分困难地区。实施期限为2026—2030年。

本办法所称普通高中是指县级以及财政困难的市辖区级人民政府所管辖的教学和生活设施等不能满足基本需求、尚未达到国家基本办学条件标准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完全中学或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高中部。

第三条 补助资金管理遵循“中央引导、省级统筹、突出重点、讲求绩效,规范透明、强化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支持学校校舍改扩建,有序扩大教育资源,加强教室、学生宿舍、食堂、厕所、体育运动场等建设,消除“大班额”。

(二)支持学校配置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以及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加强校园安全设施设备建设。

独立建筑的礼堂、体育馆、游泳馆(池)、教师周转宿舍和办公楼建设,教育行政部门机关及直属非教学机构的建设和设备购置,以及其他超越办学标准的事项,不得列入补助资金使用范围。

第五条 补助资金由财政部会同教育部共同管理。教育部负责审核地方提出的区域绩效目标等相关材料和数据,提供资金测算需要的基础数据,并对提供的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财政部根据预算管理相关规定,会同教育部研究确定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资金预算、绩效目标。

省级财政、教育部门负责明确省级及省以下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在基础数据审核、资金安排、使用管理等方面的责任,切实加强资金管理。

第六条 补助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按照基础因素、投入因素分配到有关省。基础因素(权重80%)主要考虑普通高中事业发展、基本办学条件等因素。投入因素(权重20%)主要考虑地方努力程度等因素。各因素数据通过相关统计资料获得。

计算公式为:某省补助资金=(该省基础因素/∑有关省基础因素×权重+该省投入因素/∑有关省投入因素×权重)×补助资金年度预算总额×增幅控制调整系数×绩效调节系数

其中:

增幅控制调整系数。为保障各地区财政运行的稳定性,以补助资金增长率为基准,对超过(或低于)基准增长率一定幅度的省适当调减(或调增)转移支付额。调减(或调增)所余(或所需)资金,中央财政不调剂他用,在保持规模稳定的基础上,通过同比例放大(或压缩)有关省转移支付的办法处理。

绩效调节系数。财政部会同教育部综合考虑各地工作进展等情况,研究确定绩效调节系数,对资金分配情况进行适当调节。

财政部、教育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新形势等情况,适时调整完善相关分配因素、权重、计算公式等。

第七条 省级财政、教育部门应当于每年2月底前向财政部、教育部报送当年补助资金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申报材料同步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一)上年度工作总结,包括上年度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地方财政投入情况、主要管理措施、问题分析及对策,以及监管局发现问题和整改情况等。

(二)当年工作计划,主要包括当年全省工作目标以及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重点任务和资金安排计划,绩效指标要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

第八条 财政部于每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中央预算后三十日内,会同教育部正式下达资金预算,并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每年10月31日前,提前下达下一年度资金预计数。省级财政部门在收到资金预算后,应当会同省级教育部门在三十日内按照预算级次合理分配、及时下达本行政区域县级以上各级政府部门,并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

第九条 补助资金支付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执行。属于基本建设的项目,应当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执行相关建设标准和要求,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条 省级财政、教育部门在分配补助资金时,应当结合本地区年度重点工作和省级财政安排相关资金,加大省级统筹力度,重点向县域普通高中倾斜;在满足县域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的基础上,可适当兼顾财政困难的市辖区普通高中。同时,要做好与发展改革部门安排基本建设项目等各渠道资金的统筹和对接,防止资金、项目安排重复交叉或缺位。

县(区)级财政、教育部门应当落实资金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区域内相关教育经费的统筹安排和使用,指导和督促本地区普通高中学校健全财务、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加强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硬化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规范财务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高效。

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强财政风险控制,强化流程控制、依法合规分配和使用资金,实行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控制。

第十一条 补助资金原则上应在当年执行完毕,年度未支出的资金按财政部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按规定科学合理设定绩效目标,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做好绩效信息公开,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财政部、教育部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第十三条 补助资金纳入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教育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项目审核申报、经费使用管理等工作,建立“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机制。严禁将资金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人员经费等支出,不得从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按照工作职责和财政部要求,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实施监督。

财政部适时组织监管局对地方申报材料和政策落实情况开展抽查监督,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根据情况进一步采取约谈、通报、扣减预算等措施,强化监督震慑。

第十四条 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以及申报使用补助资金的部门、单位及个人在项目资金审核管理、分配使用等相关工作中,存在违反本办法规定,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教育部负责解释。各省级财政、教育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报财政部、教育部备案,并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74号)同时废止。

会计做账干货资料包
Excel模板大全 财务工作流程图 财务公式大全 合理避税大全 财务实用表格 投资决策分析模型
点击领取资料

免费看课

零基础小白学会计课程
免费
¥698 / 两科
2026初级会计精讲课程
免费
¥298 / 两科

会计考试

免费资料

学习计划 三色笔记 高频考点 历年真题 提分攻略 思维导图
一键领取
中国会计网

微信公众号

会计通

会计通小程序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6 中国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B2-20211946 京ICP备2021006835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