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积极推进公共数据资源治理成本归集试点工作
为贯彻落实公共数据资源治理成本归集试点相关工作部署,北京市财政局立足首都数据资源禀赋优势,以医院数据资源为切入点先行先试,扩大试点范围,总结工作经验,为探索研究公共数据资源会计处理方法积累实践样本。
一、坚持统筹协调,健全试点工作机制
北京市财政局从具备良好的数据治理基础、符合试点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中优选6家公立医院纳入试点范围,组织召开试点工作研讨会,探索试点方案,交流试点经验;联合市卫健委、市政数局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及时解决试点过程中的问题;同各试点单位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及时掌握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工作指导。
各试点单位先后建立组织架构,完善数据治理体系,健全管理制度。以中日友好医院为例,一是健全组织保障。成立医疗数据资源管理委员会和大数据中心,前者负责统筹协调医院内部数据资源的有效整合与利用,后者承担数据治理职能。二是形成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合规组、技术组、业务组、成本组协同工作机制,由财务处在数据治理基础上设计成本归集方法、落实成本归集相关工作,医务处、科技中心等职能管理部门按分工协同推进。三是完善制度体系。制定了《中日友好医院医疗数据资源管理办法》,基于管理办法设计了数据资源治理成本归集的信息工具。
二、坚持先行先试,跑通成本归集路径
北京市财政局鼓励试点单位立足数据治理基础和专科优势,结合成本归集目的和重要性原则,选择制造成本法或完全成本法开展成本归集,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成本归集路径,为公共数据资源成本核算积累实践经验。
北京胸科医院采用“完全成本、分类分摊”核算方式,以结核病专病影像数据集为试点对象,建立“成本归集—合规审核—资产入账—报表列报”全流程管理。该数据集直接成本依托会计核算系统于费用发生时精准归集;间接成本聚焦数据标注团队、科技处、信息中心、财务处等数据管理科室运营成本,按参数分摊,其中信息运维费按数据存储量占比分摊,人员及其他费用按工时占比分摊。
北京同仁医院采用“作业拆解、两级分摊”核算方式,以全眼数据集为成本归集对象,直接成本按照具体业务环节(作业)计入对应的数据产品:人员经费通过拆解数据采集标注、数据治理、数据审核入库等环节的作业核算,公用事业费及其他费用按工时占比计算;间接成本采用科室人数为分摊参数,以分项逐级分步结转方式完成两级分摊。
北京积水潭医院采用“直接追溯、动因分摊”的双层成本核算方式,以2025年运营数据中心(ODR)数据集为试点样本开展成本归集。依托大数据中台汇聚全院业务数据,以业务数据进入大数据中台为成本归集时点,对数据治理、标注、加工、质控、存储、安全与服务等增量成本进行归集,采用“底座+数据集”双层结构,将共享成本归入底座池按成本动因分摊,将专病标注、脱敏等专属增量成本直接计入对应数据集。
三、坚持以用促治,释放数据要素价值
北京市财政局坚持边试点、边总结、边转化,搭建经验交流平台,组织问题研讨,促进试点单位互学互鉴、经验共享。胸科医院立足专科优势,建设专病影像高质量数据集,实现市场化交易,验证了高质量医疗数据的市场价值,探索了业务数据向单位资产的合规转化路径,实现“数据流通—资产入库—收益分配”全链条闭环。同仁医院立足眼科专科数据要素建设优势,依托“同仁数据要素中心”完成数据标准化治理,完善授权使用、安全交付、全程留痕、合规存证的流通流程,成功落地两类差异化数据资产市场化交易案例,实现“数据资源—数据产品—数据资产—市场交易—收益反哺治理”良性闭环。
试点实践表明,高质量医疗数据“治得好、算得清、卖得出”,数据要素价值转化路径切实可行。截至今年上半年,试点医院梳理形成数据产品及服务共26项,其中7个数据产品开展成本归集,治理成本合计748.48万元;3个数据产品实现市场化交易,形成收入累计641.50万元,实现了“成本可归集、价值可转化”的阶段性试点成效。
下一步,北京市财政局将持续深化试点工作,重点抓好三个方面:一是扩大试点范围。以医疗卫生领域为试点重心,逐步将试点范围覆盖至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形成可复用的成本归集方法论。二是规范成本归集规则。结合医疗数据资源治理成本归集实践样本,研究制定成本归集指导手册,统一编报口径,为深化试点工作提供制度工具。三是推动成果转化。通过规范公共数据资源治理成本归集工作,实现“成本可计量、归集有依据”,为数据产品及服务定价、授权运营、预算绩效管理等工作提供成本信息参考,推动数据收益反哺数据治理,进一步释放公共数据资源价值。
(北京市财政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