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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发生出口业务退税率执行时间以什么时间为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2026-07-01 05:41 作者:编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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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1号)规定:“三、增值税出口退税率
  (一)除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而明确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以下称退税率)外,出口业务的退税率为其适用税率。税务总局根据上述规定将退税率通过退税率文库予以发布。
  除另有规定外,出口业务的退税率执行时间,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报关出口的(保税区及经保税区出口除外),以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2.非报关出口的,以出口发票或者普通发票的开具日期为准。
  3.保税区及经保税区出口的,以货物离境时海关出具的单证上注明的出境日期为准。
  ......
  十、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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