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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酒的消费税单位税额分类标准是什么?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2026-07-01 20:21 作者:编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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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84号)规定:“四、调整啤酒消费税单位税额。
   (一)每吨啤酒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3000元(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单位税额250元/吨。
   (二)每吨啤酒出厂价格在3000元(不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单位税额220元/吨。
   (三)娱乐业、饮食业自制啤酒,单位税额250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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