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财税实务 > 税收实务 > 正文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应在什么时间申请留抵退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2026-07-01 21:35 作者:编辑组
2026会计考试三色笔记/思维导图/历年真题免费领取

微信扫码立即领

   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7号)规定,十、纳税人可以选择将期末留抵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也可以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在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次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期末留抵税额。
   税务机关核准纳税人留抵退税申请后,纳税人应当按照核准的留抵退税款相应调减当期留抵税额。
   纳税人取得退还的留抵退税款后,如果发现纳税人存在留抵退税政策适用有误的情形,纳税人应当在下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结束前缴回相关留抵退税款。
   纳税人以隐匿收入、虚增进项税额、虚假申报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留抵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
   十一、本公告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
   本公告施行前税务机关已受理但尚未办理完毕的留抵退税申请,仍按原规定办理。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20号)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按照7号公告申请办理留抵退税,应当于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次月,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以下简称申报期)内,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退(抵)税申请表》。
   ......
   十四、本公告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会计做账干货资料包
Excel模板大全 财务工作流程图 财务公式大全 合理避税大全 财务实用表格 投资决策分析模型
点击领取资料

免费看课

零基础小白学会计课程
免费
¥698 / 两科
2026初级会计精讲课程
免费
¥298 / 两科

会计考试

免费资料

学习计划 三色笔记 高频考点 历年真题 提分攻略 思维导图
一键领取
中国会计网

微信公众号

会计通

会计通小程序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6 中国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B2-20211946 京ICP备2021006835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