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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印制通知书应载明哪些内容?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2026-07-01 02:19 作者:编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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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6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 监制发票的税务机关根据需要下达发票印制通知书,印制企业必须按照要求印制。
  发票印制通知书应当载明印制发票企业名称、用票单位名称、发票名称、发票代码、种类、联次、规格、印色、印制数量、起止号码、交货时间、地点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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