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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业务做税前扣除,要有合同做税前扣除的依据吗?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2026-07-01 16:42 作者:编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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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各种服务而发生的费用,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双方应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明确规定提供服务的内容、收费标准及金额等,作为企业正常的劳务费用进行税务处理。子公司申报税前扣除向母公司支付的服务费用,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与母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或者协议等与税前扣除该项费用相关的材料。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支付的服务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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