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2026-07-01 06:17
作者:编辑组
2026会计考试三色笔记/思维导图/历年真题免费领取
微信扫码立即领
微信扫码立即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因此,企业自产自销水果可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