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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产自销水果是否免征企业所得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2026-07-01 06:17 作者:编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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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因此,企业自产自销水果可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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