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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支持政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2026-07-01 19:20 作者:编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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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第四条规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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