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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用于接送顾客购物的免费班车,取得的租车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能够税前扣除?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2026-07-01 16:01 作者:编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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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第二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因此,超市用于接送顾客购物的免费班车,租车费如满足上述条件,则可以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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