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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常见的6个误区,填错影响退税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26-05-15 19:29 作者:编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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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教育6个常见扣除误区填错影响退税

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为2026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关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下面这6个常见坑,填错影响退税!千万别踩!

误区1

本科毕业之后,准备考研究生的期间,父母是否还可以继续扣除子女教育?

正确答案:不可以。 该生已经本科毕业,未实际参与全日制学历教育,尚未取得研究生学籍,不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国发[2018]41号)相关规定。的通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试通过入学后,其父母可以享受高等教育阶段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误区2

子女6月高中毕业,9月上大学,7、8月不可以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正确答案:可以。 对于连续性的学历(学位)教育,升学衔接期间属于子女教育期间,可以申报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误区3

在民办学校接受教育不可以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正确答案:可以。 无论子女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纳税人都可以享受扣除。

误区4

在境外学校接受教育不可以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正确答案:可以。 无论子女在境内学校或境外学校接受教育,纳税人都可以享受扣除。

误区5

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选定之后可以随时变更。

正确答案:不可以。 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扣除,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误区6

子女因病休学在家,父母不可以扣除子女教育。

正确答案:可以。 学历教育是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保留的休学期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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