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会计网
2026-05-15 19:48
作者:编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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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个事,我和我爱人,一个在北京上班,一个在河北上班,我俩都没买房,各自租房住,个税里的住房租金,我们俩能都扣除吗?
您这种情况是可以的!政策有明确规定:
依据政策规定,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住房租金只能由一方扣除,不能两人都扣;但如果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各自在自己的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那就可以分别扣除!
就拿您的情况举例,您在北京、爱人在河北,俩人都没在工作地买房,各自租房,那您和您爱人就可以分别享受每月1500元的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哦!原来是这样,那要是以后我们都在北京工作了呢?
若后续双方都在北京或者天津工作,那么俩人只能选择一方申报扣除了。
扣除范围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
扣除标准
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
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扣除主体
1.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2.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3.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可以分别扣除。
注意事项
1.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2.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