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该处理完全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财会〔2019〕22号文件要求,2026年政策仍延续执行,小微企业、制造业等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正常申请留抵退税官网。
二、全流程实操分录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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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采购形成留抵
企业采购原材料取得专票,分录: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持续累计后形成应交税费借方留抵余额。 -
税务机关核准退税时
按核准的可退留抵税额入账: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官网 -
实际收到留抵退税款时
凭银行回单入账: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
后续缴回留抵退税(如需)
若需将已退税款缴回继续抵扣: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同时: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贷:银行存款官网 -
不申请退税、继续留抵
无需额外做分录,保留应交税费借方余额,自动结转下期继续抵扣即可。
三、不同企业场景适配分录
- 普通一般纳税人申请增量留抵退税:收到退税款直接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即可。
- 制造业企业同时退存量+增量留抵退税:无需区分两类留抵,统一通过进项税额转出核算,分录和普通退税保持一致。
- 未单独设置“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的企业:可简化处理,收到退税时直接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确保账表匹配。
四、实操注意要点
- 不得将退税款计入营业外收入/其他收益,避免虚增利润多缴企业所得税。
- 增值税申报表第15栏进项税额转出数据需和账面退税金额完全匹配,保证账表一致。
- 连续3年以上未消化的大额留抵,需按准则做减值测试,必要时计提留抵税额减值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