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自2026年9月21日起,在我市参加2026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并符合有关规定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可以领取资格证书。
一、证书领取方式(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一)网上申请邮寄。登陆“山东会计之家”—“证书邮寄申请”输入相关信息后申请邮寄服务,按要求填写邮寄信息,上传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申请人须详细、完整地填写邮寄地址、电话等信息,因信息有误或不详细导致证书无法送达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所需费用为邮政EMS到付。
(二)现场领取。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集中领取的时间内,前往报名所在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领取(联系方式见附件)。如需代领,代领人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证书持有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行领取。现场领取证书时间从即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截止。
二、查询证书归属地方式
(一)可登陆“山东会计信息网”—“山东会计之家”—“证书邮寄申请”输入相关信息即可显示“当前证书所在会计管理部门”,会计人员可根据情况选择继续填写信息申请邮寄,或者退出系统自行现场领取。
(二)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考试合格信息查询—初级、中级—录入级别、省份、身份证号码、姓名—生成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并通过合格单上的证书管理号辨别所属报名点。证书管理号第12至15位,为领取地代码,例如:XXXXXXXXXXX0813XXXXX,领取地点为曲阜市财政局会计科(济宁市14个领取点详细信息详见附件)。
三、证书销毁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规定,“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如证书销毁后,考生提出领取证书申请,按证书补发相关流程办理。
附件:各县(市、区)领取点地址、联系方式及代码
济宁市财政局
2026年9月14日
附件
各县(市、区)领取点地址、联系方式及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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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 |
地址 |
电话 |
第12位-15位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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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任城区财政局会计科 |
济宁市任城区任城大道79-1号(金融大厦1103室) |
0537-2163906 |
0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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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兖州区财政局会计科 |
济宁市兖州区建设西路133号4楼429室 |
0537-3430298 |
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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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曲阜市财政局会计科 |
大同路南首曲阜市工商银行10楼1006室 |
0537-4491935 |
0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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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泗水县财政局会计科 |
中兴路10号为民服务中心大楼1009室 |
0537-4231172 |
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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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邹城市财政局会计科 |
金山大道666号财金大厦503室 |
0537-5213078 |
0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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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微山县财政局会计科 |
商业北街46号507房间 |
0537-8222790 |
0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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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鱼台县财政局会计科 |
观鱼大街48号孝贤大厦办公区1楼 |
0537-6252421 |
0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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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金乡县财政局会计科 |
文峰路29号三楼 |
0537-8721285 |
0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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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嘉祥县财政局会计科 |
呈祥街101号二楼 |
0537-6506063 |
0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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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汶上县财政局会计科 |
政务新区开元大厦5002室 |
0537-7215516 |
0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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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梁山县财政局会计科 |
梁山县新城区中银大厦408房间 |
0537-7329467 |
0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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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高新区财政金融局综合处 |
高新区海川路9号产学研基地T3十二楼 |
0537-3255155 |
0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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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太白湖区财政局会计科 |
太白湖区新城发展大厦A座3楼4区 |
0537-6537209 |
0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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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经开区财政局企业科 |
麟祥路1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514室 |
0537-6980551 |
08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