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财政局关于领取2026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证书遗失补办有关事项的通知
桂平市、平南县财政局,本市各有关考生:
为做好2026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领取和发放工作,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办理流程的通知》(桂人社函〔2018〕21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领取2026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证书遗失补办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会〔2026〕22号),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办理分工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统一制作。
(一)新证领取。贵港市财政局负责核发市本级及三区考生的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桂平市、平南县财政局负责核发所辖区考生的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遗失补办。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向工作单位所在地(无工作单位的,向户口所在地)财政部门申请办理。
二、办理对象
(一)新证领取。在贵港考区参加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考后公示审核,取得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二)遗失补办。在广西考区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后,证书遗失、损坏或发生信息变更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三、办理流程
本通知下达之日起即可领取证书,考生可到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领取手续。领取方式分为现场领取和邮寄送达两种方式。
(一)现场领取
1.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经现场核对后退回)。
2.委托他人代办的,须同时提供考生本人和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复印件需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核对一致”、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由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贵港考区证书办理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 单位名称 | 地区 | 地址 | 办公联系方式 |
| 贵港市财政局 | 市本级及三区 | 贵港市金港大道 902 号 | 0775-4560590 |
| 桂平市财政局 | 桂平 | 桂平市西山镇新岗东街 71 号 | 0775-3388656 |
| 平南县财政局 | 平南 | 平南县平南街道燕塘路1号 | 0775-7827505 |
(二)邮寄送达
为方便考生,可委托中国邮政提供证书邮寄服务。具体事宜,请考生先与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联系后再通过中国邮政预约上门办理。
中国邮政贵港分公司联系人及电话:余静华(15977596551),负责贵港市辖区考点会计资格证书邮寄业务。
四、证书遗失补办事宜
(一)补办方式
1.本人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如无工作单位,可在户口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
2.邮寄办理。具体事宜请先与所在地财政部门联系后再通过中国邮政预约上门服务办理。
(二)所需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核对一致”、联系人电话并由申请人本人亲笔签名确认,现场办理请携带身份证原件以便核实);
2.个人申请补办的申请书1份,简要说明原证书取得的时间以及原证书的遗失情况并亲笔签名;
3.一张电子照片(照片文件为JPG或JPEG格式,像素295×413,尺寸1寸证件照(2.5cm×3.5cm),大小约10KB,底色为白色);
4.为便于核实情况,如持有职称证书复印件可提供1份。
(三)时间安排
证书遗失补办业务财政部每季度集中安排办理1次,请桂平市、平南县财政局每月按要求将审核汇总的遗失补办材料报送至市财政局(会计和监督科),由市财政局统一汇总上报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
五、认真贯彻执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按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以及其他会计管理业务办理的具体流程、注意事项,详见广西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专栏中“会计管理业务常见问题解答手册”。
六、有关工作要求
证书发放与遗失补办工作涉及面广、环节多、时间跨度长,请桂平市、平南县财政局高度重视,加强服务意识,优化工作流程,认真组织实施。
(一)严格审核,规范操作。切实加强对申领证书材料的审核,确保材料真实齐全。
(二)加强宣传,优化管理。加强宣传证书办理政策与流程,做好咨询解答工作。
贵港市财政局
2026年0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