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2026-07-01 06:22
作者:编辑组
2026会计考试三色笔记/思维导图/历年真题免费领取
微信扫码立即领
微信扫码立即领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文件规定,二、免征增值税的项目
(一)自2026年1月1日起,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20.执罚部门和单位处置罚没财产收入,且作为罚没收入如数上缴财政的。
......
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