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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生产和经营单位销售黄金和黄金矿砂(含伴生金)免征增值税吗?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2026-07-01 09:52 作者:编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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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文件规定,二、免征增值税的项目
   (二)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24.黄金生产和经营单位销售黄金(不包括以下品种:牌号为AU9999、AU9995、AU999、AU995;规格为50克、100克、1公斤、3公斤、12.5公斤的黄金,统称标准黄金)和黄金矿砂(含伴生金)。
   ......
   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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