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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税务文书的,送达日期如何确定?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2026-07-01 07:50 作者:编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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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文书电子送达规定(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五条规定,税务机关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税务文书的,以电子版式税务文书到达特定系统受送达人端的日期为送达日期,特定系统自动记录送达情况。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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