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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加计抵减部分的增值税是不是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2026-07-01 04:12 作者:编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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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关于〈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适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中规定,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取得资产或接受劳务时,应当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对增值税相关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实际缴纳增值税时,按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等科目,按实际纳税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加计抵减的金额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因此,企业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应当把加计抵减的金额计入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以此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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